附录A
本附录包含教师感兴趣的信息材料。一般来说,本附录中的材料没有经过教务委员会的处理,也不是大学合同的一部分。
A.平权行动政策
这所大学的政策是,在教育和就业机会方面,不得因种族,宗教,肤色,性别,性取向,国籍,血统,性别认同或表达,精神或身体残疾或退伍军人身份而歧视任何个人。此外,除符合退休计划或州和联邦法律和指导方针的年龄要求外,不得有年龄歧视。
此外,学校应实施有力的平权行动计划,以促进平等的就业机会,并确保在所有教育计划和活动中不歧视。
平权行动计划的目的是详细描述俄亥俄大学的项目,以维护其平权行动政策,并在所有就业类别和活动领域实现女性和少数群体成员的更平衡代表。计划所载的指引适用于大学所有院系及所有雇员。平权行动必须在整个大学的所有个人实践。如果该机构要履行其平等机会的承诺并遵守州和联邦的法律要求,广泛的合作是必要的。
B.监察员办公室
监察员的职责包括建立简单有序的程序,以接收来自学生和大学社区其他成员的请求、投诉和不满;在出现不满的情况下,努力改变规章制度、程序或人员,以防止问题的发生;协助个人迅速解决他们的问题;当官僚程序对个人造成不必要或不公平的影响时,代表个人干预官僚程序;使用他/她/他们广泛的调查权,直接和随时接触所有大学的教学和行政官员,当在大学其他地方找不到补救办法时,直接向校长报告有效的投诉。教职员工可以向监察员和/或教职员工参议院的专业关系委员会提出任何申诉。
C.档案政策
俄亥俄大学的档案政策是为了帮助行政官员减轻他们办公室目前不需要保留的记录,并为所有具有持久历史或行政价值的记录提供安全保管、保存和参考服务而制定的。
教职员工的职责使他们拥有官方记录或拥有可能具有历史价值的材料,他们可以咨询大学档案管理员或图书馆院长,或参阅政策和程序手册第93.002号。
D.承诺公平待遇
俄亥俄大学致力于公平对待大学社区的所有成员。这一承诺是基于我们对教育正义的奉献和每个人的承诺。俄亥俄大学加入了它的许多同事大学的行列,确认了一项关于个人性取向的非歧视政策。
E.大学教师奖学金计划实施指南
作为一般指导方针,大学每年将向5%至6%的终身教职员工授予大学教师奖学金。
F。关于俄亥俄大学各校区部门晋升和终身教职委员会的建议
各部门晋升及终身教职的指引,以及遴选部门晋升及终身教职委员会成员的程序,各有不同。只要这些程序得到了院系的批准,并且符合学校的政策,就应该这样做。但是,经验表明,关于部门晋升和任期委员会的成员和程序的一些一般准则可能是有用的。教务委员会建议以下一般性陈述:
部门晋升及终身任职委员会不宜过小。如果可能的话,他们应该至少有5名成员,较大的部门最好有更多的成员。对于小型院系,晋升和终身教职委员会可以由相关学科的教员补充。
只有终身教职教师才能作为投票成员在部门晋升委员会和终身教职委员会中任职,并且,在晋升的情况下,只有级别等于或高于正在考虑候选人的级别的教师才能投票。要成为系/学院/学部晋升和/或终身任职委员会的成员,必须具有教员身份(见第II.E.5节)。
部门晋升委员会和任期委员会的成员不应迅速变动。至少有一半的成员从一年继续到下一年。
晋升和任期的部门标准应由部门至少每五年审查一次。终身教职标准的变化可能适用于那些已经进入终身教职轨道的教职员工,前提是他们以书面形式同意按照新标准进行考虑。对于晋升标准的变更,从实施变更的学年开始,应允许至少三个学年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已经签订终身教职合同的教职员工可以书面选择按照旧标准或新标准进行考虑。新聘用的教员和在宽限期内晋升的教员将立即适用新的晋升标准。部门任期和晋升政策的程序更改,如经部门决定,一般可立即实施。鼓励各院系为所有实习教员提供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