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稿及记者招待会政策
[手册第IC部分]
为维持良好的传媒关系及善用教职员的时间,有关大学官方政策的采访,应尽可能透过大学传讯及市场推广处进行。但是,在下列情况下直接答复是适当的:
- 校长将代表俄亥俄大学就所有一般大学事务和所有政策事务作出回应,除非他/她/他们特别将这项责任分配给高级官员。对于高级官员行政管辖范围内的其他事项,除非他/她/他们特别指定其管辖范围内的人员负责,否则由该高级官员负责。这些回复可以由大学传播和营销部门准备,但只有在校长或涉及其行政区域的高级官员的指导下,并且在声明得到他们的批准后才会发布。如果大学传播和市场部没有参与面试的准备工作,则应通知大学传播和市场部面试并提供所作陈述的副本。
- 由于个人成就或他们在某一专业领域的知识而接触的教职员工可能会直接回应。
- 对学生报纸记者或大学广播电台、电视台记者的答复可以不经大学传播与市场部正式批准。
- 某些例行通告——例如:有关大学活动安排的意见,可直接向新闻媒体提出。在大学发生紧急情况时,与该紧急情况有关的所有官方声明或公告将由俄亥俄大学校长或其指定的代表通过大学传播和营销发布。与紧急情况有关的所有正式采访将与校长或他们指定的人进行,并由大学传播和营销部门协调。
上述政策声明中的任何内容均无意回避- 教职员工个人的公民权利,就他们选择的任何主题表达个人意见或发表个人评论,尽管他们应谨慎区分这种个人言论自由与官方声明;
- 大学内各团体的领导人和成员代表其组织自由发言的权利;或
- 新闻界在公立大学中积极寻求所有公共利益问题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