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学院相关的学生条例
[教职员手册第IX条]
A.学生档案
凡与本校基本宗旨无直接关系之教育纪录,概不保留。所有管理收集、维护、审查和发布记录的政策和做法都将基于保密原则和学生的隐私权,与1974年的《家庭教育权利和隐私权法案》相一致。这一政策应管理收集,维护,审查,并在俄亥俄大学的雅典和地区校区学生记录的发布。执行规则载于政策和程序手册,第12.020号。
B.教员出勤报告
鼓励教师将经常缺课的学生的名字报告给相应学院的院长办公室。这使工作人员能够调查这些案例,并确定这些学生在处理课堂外的问题时可能需要什么帮助。
C.缺勤原因通知
学生可按下列理由填报缺课理由:
- 如果你参加授权的大学活动(部门旅行,音乐或辩论活动,ROTC功能或体育比赛),你可以从赞助办公室获得通知。如果你在军事预备队和预备役训练中,包括到训练地点的合理旅行时间可能落在上课日,你的军事预备队指挥官的一封信,表明缺席的日期和原因,将作为事先通知。
- 在俄亥俄健康奥布莱内斯医院、俄亥俄大学校园护理中心或其他医疗机构接受医疗或牙科护理的学生,应在访问时要求工作人员发出正式通知,说明他们是在特定的一天就诊的,以便向教师提供因这个原因而必然错过的课程,核实他们接受此类护理的日期和时间。学生有责任要求并获得此类通知。
- 学生每学期因信仰或宗教信仰或精神信仰系统的原因,或参加宗教派别、教会或其他宗教或精神组织主持的有组织的活动,可旷课三天以下。教师不得因学生缺课而对其进行学术处罚,也不得质疑学生宗教或精神信仰体系的真实性。学生应在上课第一天后不迟于14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教师要求替代住宿的具体日期。教师应该对其他住宿要求保密。因信仰或宗教或精神信仰系统的原因缺课,除导师允许的其他合法和无理由缺课外,也被视为缺课。学生或教师应联系大学公平和民权合规办公室的问题。
- 学生在合理缺课后返回课堂,可以在教师制定的出勤政策的限制内期待他们的教师的帮助。在合法缺席的情况下,如生病、直系亲属死亡、宗教仪式、陪审义务、参与大学赞助的活动,将安排一些住宿(例如,化妆工作、请假、改变成绩计算),但须遵守先前宣布的限制。有时候,由于课程的规模或性质,有必要对请假的次数或补课的可用性进行限制,特别是在考试或特殊活动(如实地考察或外部演讲)时。这些限制将在每门课程开始时教师的出勤政策声明中解释。有活动安排的学生必须尽早与指导老师核实,以确保不会与政策发生冲突。
D.学生着装和外表要求
- 教职员工或大学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学生坚持任何特定形式的着装或外表作为入学或参加任何班级或大学主办的活动的条件,除非该要求与特定的学习课程或活动具有学术或其他正当的相关性,或者是为了确保学生的安全。
- 但是,当教职员工发现有必要对学生的个人着装和外表提出要求时,这些要求应被视为在学术上被接受(在VIII.D的限制范围内)。(下文第3、4、5条)以免涉及学术自由的问题。
- 教职员工不得制定违反民法的个人着装和外表要求。
- 在合理的范围内,有关个人着装和在课堂上的仪容要求应在班级或活动的第一次会议之前公布,但不得迟于第一次会议。这些要求,连同出勤政策,都应在系主任或主任处存档。
- 当由于学术或其他与特定课程或活动相关的正当理由而对服装或其他个人仪表提出要求 时, 这些要求应仅在特定课程或活动期间对学生产生影响,而不会影响到课外时间。如果有这样的要求,在上课或活动期间,学生应该有时间根据要求穿着,然后穿上他们选择的外表。
- 当出于健康或安全的原因对服装或其他个人外表物品提出要求时,只有当学生在俄亥俄大学拥有或控制的财产上或参加 由俄亥俄大学赞助的 活动 时,这些要求才会对学生产生影响。
E.教学助理的着装和仪表要求
- 作为助教的学生不应被要求坚持任何特定形式的着装或外表作为就业或保留教学或研究能力的条件,除非能够证明该要求与所教授的特定课程具有学术相关性,或者是为了确保安全。
- 如果有着装或其他个人仪表方面的要求,这些要求应仅在他/她/他们所教的特定课程期间影响学生,而不会在课堂、办公室、实验室或其他官方合同时间影响学生。
- 如果认为有必要对学生的个人着装和外表提出要求,应在签订合同时以书面形式与学生沟通。
- 这些规定适用于作为教师的学生,不会取代或改变学校已经采用的关于学生着装和外表的规定。
F.学术不诚信
俄亥俄大学学生行为准则禁止一切形式的学术不诚实。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作弊、抄袭、伪造、向大学提供虚假信息,以及篡改或滥用大学文件、记录或身份证明。俄亥俄大学(Ohio University)对学术不端行为的处理方式分为两层。首先,学术不端行为通常发生在课堂上,应该按照特定班级教学大纲中规定的政策进行处理(见章节IV.A.3)。如果教师怀疑学术不端行为,他们应该仔细调查并记录案件,如果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应向学生提供一份书面声明,记录不端行为,并解释将采取何种制裁、处罚或其他措施。
第二,教师也可以向社区标准和学生责任办公室主任报告学术不诚实的情况,以便采取进一步行动;然而,通过这样做,教师并没有以任何方式放弃根据教学大纲中的评分政策和学术不诚实声明给学生打分的权利(见第IV.A.3.c和e节)。在与教师协商后,社区标准和学生责任办公室可能会建议教师将这种情况仅作为课堂问题处理,并向学生发送一封关注信。和/或将案件正式提交该办公室,以便启动正式的听证程序。任何因学术不端行为而被转介到社区标准和学生责任办公室的学生都有权被告知对他们的指控并进行全面听证。如果被建议停学或开除,学生有权进一步进行上诉程序,在上诉过程中不会被停学或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