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等级和地位:特权和限制
[手册第II - C部分]
1. 学术排名
担任讲师、客座教授、教学助理教授、教学副教授、教学教授、临床助理教授、临床副教授、临床教授、助理教授、副教授、教授等职务的,认定为具有学术地位。教授的职位应包括特殊头衔,如杰出教授和受托人教授,并任命为特聘教授。
2. 聘任教师
- 凡具有学术职称者,均应在学校学术部门担任该职称。学术部门只包括当前俄亥俄大学本科目录中列出的那些部门,这些部门的增加或删除可能由教务长推荐并由校长批准。
- 任何教员到某一特定部门的任命应由校长根据有关部门提出的建议,并经有关学院院长和大学教务长批准。经学术部门和学院院长推荐,未经上级行政管理人员批准的,应当将拒绝任命的理由书面告知有关人员、学院院长和系主任。
3. 院系分类
在一个特定的部门内,每个拥有教员级别的人只能拥有单一的分类(如下所示)。
所有主要受雇于俄亥俄大学以外的教育机构的教职员工都应归为非终身教职人员。
凡具有教职员职级的人员,应按下列类别分类:
a.终身教职(全职或兼职)
- 助理教授
- 副教授
- 教授
终身教职人员由具有适当资格证书的全职或兼职人员组成,特别指定为终身教职人员,除非他们要求给予无薪休假,否则他们至少在一个财政年度的两个学期中受雇,并且从收到终身教职人员类别的任命之日起受雇,直到该任命终止。一旦在终身教职中首次任命,一个人不得更改为教学或固定期限合同教师类别。教师按其主要履行教学职责的校园划分。
终身教职教师可以根据部门/学院的需要,根据不同的工作量分配,但所有人都应该为大学的教学、研究和服务任务做出贡献。职位的分配应由系或学院决定,并酌情适用于学术单位,并在职位申请时与规划单位负责人协商。在可能和适当的情况下,每个终身制职位的工作量应在调任时明确指出。拥有不同工作量和工作条件的教师的部门和学校应根据部门或学校教师的可变工作量分配以及部门或学校教师可用的可变资源,在其晋升和终身职位文件中说明对教学,研究和服务的明确期望。
终身教职员工应履行在聘用和/或重新任命时商定的教职活动,并享有以下权利和福利:
- 聘任书将载有经谈判确定的该职位的初始教学、研究和服务工作量百分比(II.A.1.b),并包括适合该职位的晋升和任期准则(II.A.2.c)。
- 薪资将在聘用时协商,考虑到现有终身教职员工的资历、经验年限、级别和薪资等因素,这些教职员工在特定部门或特定威廉希尔亚洲的工作量类似。
- 通常,终身制的合同为九个月,在试用期间可续签一年的合同,聘任书中注明终身制审查的最迟日期(二。a .1)。
- 终身教职人员分为三个级别:助理教授;副教授或教授。初始职级将在聘用时根据资历、部门规范和其他适当因素确定。
- 终身教职(已退休)由提前退休政策(见第III.M节)涵盖的终身教职员工组成。终身制(退休)人员享有终身制人员的权利和特权,但有以下例外:他们将没有资格获得学术等级晋升、大学教员奖学金休假和教员参议院成员资格;他们将没有资格在教职工参议院选举中投票,也没有资格在有关晋升、任期、新任命、续签试用期、绩效工资和任何其他需要正式部门行动的问题上投票。
- 从事非全时任用的人员必须具有与目前各系或区域校园作为全职任用标准的资格相同的资格。根据他们的资格和经验,在终身教职中担任兼职职位的人可能被任命为兼职教授、兼职副教授、兼职助理教授、兼职讲师和兼职讲师。所有终身教职的任命都将由院长和教务长按照常规程序进行审查。
- 所有终身教职员工的聘用,就其工作分配而言,应按照以下准则进行:
- 教职员工可以全职或兼职聘用。
- 一个特定部门的教员可以协商从全职到兼职的转变,或者从兼职到全职的转变。
- 从事兼职工作的教员希望暂时转到全职工作,可以找一位从事兼职工作的同事,而这位同事希望暂时转到兼职工作,并且,在部门批准的情况下,可以安排这样的任命交换。
- 教员想要改变其任命的性质(全职转为兼职,或兼职转为全职),应提前一年与系主任讨论。
- 非经本人书面同意,不得将从事定期全职工作的人员调至兼职工作。
- 被授予终身教职的全职教员不会因为接受兼职任命而失去终身教职。他/她/他们在商定的兼职服务期限届满后恢复为全职。
- 所有终身教职员工和兼职教职员工都应遵守以下任命条件以及与此类任命相关的权利和福利:
- 工资应在部门层面进行谈判,根据工作分配,谈判的最终结果应与同等资格的全职人员在特定部门或特定校园的工资成比例
- 终身教职和晋升都是根据大学的一般规定和部门目前对全职聘用人员的标准授予的。
- 终身教职的兼职教师应享有全职教职员工享有的所有其他权利和福利。
b.教学人员(非终身教职,全职或兼职)
- 教学助理教授
- 教学副教授
- 教学教授
教学人员由经验丰富的兼职或全职人员组成,他们主要被认为是教学人员,也可能承担与部门,学院或大学的教学任务相关的服务责任,但不期望从事研究或创造性活动(即TRS分布范围从100:0:0到80:0:20)。他们所具备的资格使他们能够以令人满意的水平教授指定的课程。教学学院的教职员工应履行在聘用和/或重新任命时与其院系或威廉希尔亚洲协商同意的教职活动,并应享有以下权利和福利:
- 每个教学教师的工作量(教学的百分比分配,在80-100%之间,服务责任在0-20%之间)是在聘请时与系主任、地区校区院长或规划单位负责人协商确定的,根据学术单位的情况而定。录取通知书将包含教学和服务的具体工作量百分比,由个人协商确定。工作量百分比随后可在每年的基础上重新协商,但所有工作量百分比必须包含在教员的续任信中。
- 工资将在聘用时在系或威廉希尔亚洲层面协商,考虑到在特定系或特定威廉希尔亚洲中具有类似工作量任务的现有教学教师的资格、经验年限、级别和工资等因素。谈判的一个基础将是教务长提供的每门课程最低补偿率的年度时间表和指导方针。教员的加薪应根据大学政策协商,并应考虑到级别、绩效和服务年限。
- 通常,教学教师的合同是9个月的,在所有情况下,如果一个部门或威廉希尔亚洲的经验或其他因素表明教职员工将在接下来的9个月的整个学年中被雇用,那么在最初的5年服务中,可续签合同,期限为一年。之后,应根据教师的表现、教师的愿望以及系或威廉希尔亚洲的持续需要,向教学教师提供为期五年的合同。但是,初始合同和后续合同的期限可以根据教师的资格、经验和需要、部门或威廉希尔亚洲来协商。
- 教师分为三个等级。所有兼职教师(<0.5 FTE)均应授予讲师级别。任职于0.5个全职工作岗位或以上的教学教师,初始级别为教学助理教授,中级级别为教学副教授,最高级别为教学教授。教学人员通常会被聘为助理教学教授级别,这取决于资格和部门规范。经学术单位评估,将教授0.5个或以上的全职教学课程,并具备适当的学位或同等的专业经验,并证明有潜力有效教学的人士,应获颁此职级。
- 教学人员必须每年由主席或主任根据部门或威廉希尔亚洲指导方针并根据第ii节进行评估。教员手册第1条。应在多年合同的最后一年或在申请晋升时进行全面审查。每年的2月15日之前,教师的书面评估将由他们的主任或主席转交给他们。主任、主席或部门协调员应在评估过程中聘请一个或多个部门委员会,该委员会应符合部门的书面程序,并表明同行评审是绩效评估过程的一部分。
- 教学人员可以晋升(没有终身职位)。这些是考虑晋升的最低标准。部门和学校可能会制定更严格的晋升标准。
- 在考虑晋升为副教授之前,个人应在助理教学教授职级上至少工作五年,并根据其教学/服务分配情况,具备先前职称的资格。
- 在考虑晋升为教学教授之前,个人应至少在教学副教授职位上工作五年,并根据其教学/服务分布而具有先前职称的资格。
- 如果院系、学院和学院采用比上述(a-c)更严格的晋升标准,这些标准应该由教员委员会制定。该委员会应该有终身教职和教学人员,包括系内所有校区的代表,并应与主席或院长协商。委员会提出的任何修订或新标准都必须得到大多数终身教职员工和大多数教学教师的批准,他们分别投票赞成或反对。(2015年7月之前批准和公布的标准无需重新投票。)如果系系、学院或学院教员与院长就升迁标准的变更发生僵局,则由教务委员会的升迁和任期常务委员会进行仲裁。随着晋升标准的修订,鼓励各单位提供一个宽限期,在此期间,已经在俄亥俄大学工作的教师可以选择根据附录A.F.中概述的早期标准进行考虑
- 用于决定晋升和终身职位的标准必须由系或学院与院长协商后制定。教师应定期(至少每五年)与学院院长协商修改这些标准。这些标准和对这些标准的任何修改都必须得到该系或学院的大多数终身教职员工的批准。如果系或学院与院长之间出现僵局,则由教务委员会晋升和任期常务委员会进行仲裁。
如果一所大学有书面的晋升和终身教职标准,这些标准以及对这些标准的任何修改都应该在全体教员会议上提出,或者在与院长协商后由委员会提出。标准和对标准的任何修改都必须得到学院终身教职员工的批准。如果学院教员和院长之间出现僵局,则由学院参议院晋升和任期常务委员会进行仲裁。- 如果晋升被拒绝,教职员工有权上诉。上诉程序在《教师手册》第V.B节中有概述。
- 教学人员可以协商从全职到兼职的转变,或者从兼职到全职的转变,而不会失去级别。
- 根据国家教师退休制度(或在某些情况下的替代退休计划-参见第III.L节),团体人寿保险,主要医疗保险,牙科保险,旅行意外保险,俄亥俄大学员工信用合作社会员资格,延税年金,12个月工资选择和停车特权,有资格获得退休。教学人员在一学年的FTE为0.67或更高,应被视为全职,以便有资格参加替代退休计划。
- 教学教师(总分在0.80分或以上)有权参加选举,并投票选举至多九名教学教师参议员担任教务委员会成员。
- 鼓励教学人员参与与他们的职责直接相关的促进专业发展的活动。院系应支持与教员职责直接相关的专业发展活动。教学人员有资格获得教务长的卓越教学奖和项目补助金,发展奖和基金(教师奖学金休假,总统研究学者奖和总统教师奖除外)。
c.临床学院(非终身制);全职或兼职;仅限HCOM和CHSP)
- 助理临床教授
- 临床副教授
- 临床教授
临床师资队伍由传统骨科医学院(HCOM)或健康科学与专业学院(CHSP)的教师组成,他们可能持有临床执照/证书,其工作主要是教授/指导学生临床知识、技能和适合其各自学科的专业领域。
奖学金、教学、服务和/或临床责任的百分比分配在聘用时与系主任在录取通知书中协商,并根据部门或学院的需要每年适当分配。
薪金将在聘用时在院系或院区层面协商,考虑到在院系或院区承担类似工作量的现有临床教员的资历、经验年数、职级和薪金等因素。
- 临床教师可设临床助理教授、临床副教授、临床教授。临床教师通常会被聘为助理临床教授,但根据资格和经验,级别可以在聘用时协商。
- 通常,临床学院的初始合同是9个月的可续签合同,在所有情况下,如果一个部门的经验或其他因素表明,该教员将在接下来的9个月的整个学年中被雇用,那么该合同将为最初的5年服务提供一年的期限。之后,根据教员的表现、教员的愿望和部门的持续需要,应向临床教员提供为期五年的合同。但是,初始合同和后续合同的期限可以根据教员和院系的资格、经验和需要来协商。
- 临床教员必须每年由系主任根据院系指导方针和第ii节进行评估。教员手册第1条。应在多年合同的最后一年或在申请晋升时进行全面审查。每年的2月15日之前,教师的书面评估将由他们的主任或主席转交给他们。主任、主席或部门协调员应在评估过程中聘请一个或多个部门委员会,该委员会应符合部门的书面程序,并表明同行评审是绩效评估过程的一部分。
- 临床教员可晋升为临床副教授(无终身职位),并酌情晋升为临床教授。
- 在考虑晋升为临床副教授之前,通常期望个人在助理临床教授职位上至少工作五年。
- 在考虑晋升为临床教授之前,个人通常需要在临床副教授职位上至少工作五年。
- 临床教师可以在全职或兼职的基础上聘用。临床教师可以协商从全职到兼职的转变,或者从兼职到全职的转变,而不会失去级别。
- 临床教师(FTE为0.60或以上)有权参加选举,并投票选举至少一名普通参议员进入学院参议院,代表HCOM和CHSP的临床教师。
d.固定期限合同教员(非终身制、全职或兼职、临时)
- 客座教授(全职、临时)
- 讲师(兼职、临时)
定期合同教员包括全职或兼职、定期任用(见第II.D.1.e节)、特别任用(见第II.B节)或任何其他不属于终身教职、教学或临床教员的任用。被任命为此类职位的人应具有教员级别,但不具有教员地位。
- 访问教授由全职,定期任命的人员组成,限于连续或非连续三年,ROTC的定期任命除外,以及完全由赠款和合同资助的职位(不包括间接回报基金),这些职位仅限于外部财政支持期间。薪资将在部门层面协商,并根据大学政策给予加薪。因此,接受定期合同任用的人应被视为已得到适当通知,即大学没有义务在任用期满后继续聘用他们。访问教授或其他全职任期任命者享有与教学和临床教师相同的权利和福利,但在学院参议院选举中代表和投票除外。
- 教师由兼职(一学期一学期)的人员组成,他们主要被认为是教学人员,并具有使他们能够令人满意地教授分配给他们的课程的资格。教师职位应该是1)临时的兼职职位,以填补意外的需求,2)兼职职位,以填补教学能力的空白,或3)长期的兼职职位,以提供专业知识,否则无法为部门或威廉希尔亚洲提供。教师应履行与所在院系或地区校区协商一致的教师活动,并享有以下权利和福利:工资将在部门或威廉希尔亚洲层面协商,并根据大学政策增加工资。(协商的一个基础将是每门课程最低薪酬的年度时间表和教务长提供的指导方针。)学期合同应尽早签发,通常不迟于预注册入学。最后一分钟的紧急预约要尽量减少。发给教师的所有合同都是定期合同,可以根据大学的意愿续签,但不受全日制合同三年的限制。因此,接受此类合同的人应被视为已收到适当通知,即大学没有义务在合同期满后为他们提供就业机会。注:如果一个部门的一个或多个教师完成的教学负荷变得更长期(超过连续四个学期,不包括夏季),持续增加到0.5个全职或接近全职(0.75个全职或以上)的职位,该部门应申请终身教职(II.C.3.a)或教学教员(II.C.3.b)职位,并根据该部门的招聘政策和大学招聘全职员工的标准来填补。工作效率是根据个别部门的工作负荷政策计算的。
礼貌标题
教师可以被授予礼遇头衔,但是,用于教师分类(II.C.3),其他特殊任命(II.C.2)或获得的专业头衔,如杰出教授(VI.C)和受托教授(II.C.1)的头衔不得用作礼遇头衔。这些分类具有明确的含义,只应在这种上下文中使用。礼貌称谓必须得到学院和学术规划副教务长以及学院参议院专业关系委员会主席的批准。
4. 研究生院排名
- 研究生院排名是教师在研究生教育中可能扮演的角色。这是一个独立于教员手册中定义的教员身份的指定。
- 学院、系、学院或项目确定适当的标准,将在俄亥俄大学拥有教师排名的个人分类为具有以下各级研究生教师排名的个人:
- 硕士研究生院:被指定为硕士研究生院的人员在俄亥俄大学具有教师级别,并根据与学术单位指导方针一致的学院、系、学院或项目标准授予这种分类。硕士研究生院可以根据项目规范在硕士水平的项目中担任教师角色。
- 博士研究生院:被指定为博士研究生院的人员在俄亥俄大学具有教师级别,并根据与学术单位指导方针一致的学院,部门,学校或项目标准授予这种分类。博士研究生院可根据项目要求担任硕士和博士级项目的教师。
- 确定研究生院指定的标准 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学院、部门、学院或项目 进行审查。被指定为硕士或博士研究生院级别的人员将根据各学院、部门、学院或专业制定的分类指南进行审查。
- 学院、系、学院或项目也可以指定人员担任附属研究生院。附属研究生院是指在俄亥俄大学没有教职员级别或俄亥俄大学没有研究生院称号的教职员。例如,学院、系、学校或项目可以将附属研究生 教员级别指定为(a)在另一所大学拥有教员级别或地位的教员,或(b)在项目之外具有适当资格的主题专家。学院、系、学院或项目应确定任命附属研究生教员所需的适当标准。学院、院系、学院或项目应确定附属研究生教师在其研究生项目中的角色和职责。
- 任何 持有研究生院排名的人,如果希望对他/她/他们的排名或任何对其不利的决定提出上诉,将遵循教师手册部分的 申诉程序 流程。
5. 教师地位
- 所有终身教职、教学教职或临床教职(助教和研究员除外)的全职和兼职教职人员均享有教职等级和地位2。
- 具有教师地位的人主要被认为是一名教学官员,而不是一名行政官员。
- 虽然被归类为终身教职、教学或临床教职的教师有资格获得晋升,但只有被归类为终身教职和大学教职人员奖学金休假的人才有资格获得晋升。要被认为有资格获得终身教职,一个人必须在整个试用期内保持教员身份。签订全时行政合同的试用教员必须在完成行政职责后重新任命为教员,届时任期将如第二节d .2.e所述进行谈判。
- 教员地位是为在公认的学科中表现出学术或专业能力的人保留的,并且从事与此相关的教学或研究,或两者兼而有之。此外,这种地位是保留给那些主要为他/她/他们被任命的学术部门服务的人。
- 跨学科学术项目的协调人,在系主任的行政层面上发挥作用,并被其所在部门认为基本上是教学官员,将具有教师地位。
- 非俄亥俄大学教职员工被任命担任行政职务的人员,经相应的学术部门、院长和教务长同意后,由校长授予学术级别。此类人员在担任主要是行政性质的职位时不具有教师地位。
- 接受俄亥俄大学行政职位的俄亥俄大学教职员工将保留他们的职位,如果他们有终身职位,他们将保留他/她/他们的任期。那些在大学内的行政职责超过50%的兼职教师可以被归类为教学教师、讲师或临床教师,除非他们在承担行政职责之前已经通过教师服务获得终身教职。因此,处于终身职位轨道上的大学行政官员保留教师级别,但不保留教师地位。
- 有访问或其他任期任命的教员(见第II.D.1节)。(d)和(e),由于他们的任期有限,没有资格获得终身任期、专业休假、成为学院参议院的成员,也没有资格在学院参议院的选举中投票。
- 各系、学校、学院或地区校区应书面规定兼职教师参与内部决策过程的程度和方式,以及非教学职责的分配。
6. 促销
所有学术级别的提升都应由校长根据部门、相关院长和教务长的推荐授予,而这一推荐应根据与该部门的职责相关的表现做出。
7. 教师任期
- 终身教职授予那些记录表明他们在整个职业生涯中可能继续对大学学术生活做出重大积极贡献的个人。终身教职的资格由有关部门决定,并保留给从事学术活动的人,包括研究和/或学术活动,和/或创造性活动(其中任何可能包括导致商业化的活动),教学和服务。
- 任期由校长根据系、院长和教务长的推荐授予。
- 在特殊情况下,校长可以授予新被任命为俄亥俄大学行政职位的人员,并且该人员以前不是俄亥俄大学的教职员工。这种终身教职的授予必须得到有关部门、有关院长和大学教务长的批准。
- 用于决定晋升和终身职位的标准必须由系或学院与院长协商后制定。教师应与学院院长协商,定期(至少每五年)审查这些标准。这些标准和对这些标准的任何修改都必须得到系/学院的大多数终身教职员工的批准。如果系/学院与院长之间出现僵局,则由教务委员会晋升和任期常务委员会进行仲裁。
8. 院系晋升及终身教职委员会的组成
在有来自雅典校区和地区校区教员的院系和学院中,一个合理的近似的雅典和地区教员在院系或学院的比例应该反映在晋升和终身教职委员会的组成中。根据这些院系或学院的规模和组成,俄亥俄大学教职员参议院建议在晋升和终身教职委员会中包括不少于一名地区教员。此外,如果某一地区的教员正在考虑晋升和/或获得终身职位,但候选人所在院系或学校没有人在候选人所在校园,并且有资格在候选人的P&T委员会任职,那么来自候选人所在院系或学校的一名合格教员应作为投票成员加入候选人的P&T委员会。如果申请人所在院系或学校中没有级别或级别以上的教职员工,则应将申请人所在院系中不合格的终身教职员工添加到候选人的P&T委员会中,作为无投票权的成员,向候选人的P&T委员会提供有关校园文化的信息。当一名教学人员在考虑晋升时,一个合格的终身教职人员与合格的教学人员在系或学院的比例的合理近似值应该反映在晋升和终身教职委员会的组成中。
9. 同一家族成员的任命和任期
- 俄亥俄大学不反对雇用一个以上的直系亲属。此处的“家庭”包括配偶、前配偶、同性或异性家庭伴侣、前家庭伴侣、亲子关系和兄弟姐妹关系,即使有关人士并非住在同一家庭。无论两名成员是否在同一部门,每一项任命都是根据其自身的优点作出的。晋升和加薪不应因其他家庭成员的教师地位或他们的活动、等级或职位而有偏见,无论是有利的还是不利的。授予每个人终身教职的条件与授予其他教员的条件完全相同。
教职员工不得发起或参与涉及其家庭成员(如上所述)、与他/她/他们有双方同意的性关系的教职员工,或与他/她/他们在初始任命、保留、工资、任期和晋升方面有业务关系的教职员工的部门决策。
商业关系被定义为这样一种情况:两名教授是一家企业的共同所有人,有或没有其他合作伙伴,两人总共拥有1万美元或更多的股权,并且满足以下一个或两个条件:一名或两名教授拥有管理(决策)权力,或者两名教授持有的企业总所有权份额超过10%。
根据这些标准,没有丧失参与这些决策的资格,但如果关系对他们在这些问题上的判断有重大影响的教师,我们鼓励他们与系或学院的晋升和终身教职主席讨论这个问题,并在适当的情况下要求从委员会中除名。
只有在最不寻常的情况下,个人才能对他/她/他们的家庭成员进行重要的监督。因此,例如,他/她/他们不应该安排课程或其他工作任务,也不应该参与决定另一个人的休假。此外,他们不应参与任何级别关于其他家庭成员的申诉或听证程序。
10. 裁定及修订
学院参议院授权其专业关系常务委员会作为咨询机构,在需要判断的情况下,对与教师级别和教师地位有关的规则和定义进行裁决。专业关系常设委员会将建议对这些条例作出必要的改进和修正,以应付新出现的情况。
“系”一词不仅包括系,还包括学院和威廉希尔亚洲分部。如指明某一部门的行动,则此项行动应按照各部门的既定程序进行。(见第二节。参阅各威廉希尔亚洲程序的详情。)
本文件中使用的“兼职教师”一词不包括其参考本科生或研究生助理、助教、研究助理、教学或研究研究员或助理,或博士后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