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亥俄大学教务委员会章程
[手册第VII B条]
1. 选举规则
教务委员会成员任期三年,自五月一日起至七月三十一日止。
选举应在每年3月的最后一个星期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至少在选举日期前两周,参议院选举委员会应向全体教员发出提名合格的参议院教员的呼吁。如果教员(1)希望自己的名字出现在选票上,应要求教员(1)列出自己的名字,并且不因选举规则而被取消资格;(2)列出他/她/他们希望提名的任何其他符合条件的教职员工的姓名,并且这些教职员工没有被选举规则取消资格。
选举委员会将拟出一张选票,列出所有退回的候选人,但下列情况除外:(1)任期未满的参议员;(二)任期即将届满但经选举当选并连续连任两届的参议员(任期满一年后才有资格当选);(三)下一学年将不在本校一学期以上的教职员工。在选票上还应当对补票作出规定。
每位具有教师资格的教职员工都有资格在他/她/他们的学院或威廉希尔亚洲投票。选举按“比例代表制”进行。在这种方法中,每个选民的选票都用于他/她/他们选择的候选人,除非该候选人的选票太少而无法当选,在这种情况下,他/她/他们的选票被转移到他/她/他们的第二选择候选人,依此类推。几乎每个选民的选票都被用来选举一些代表,因此每个少数派别都有适当的代表份额。
选票将按下列步骤计算:
- 将所有选票分发给首选候选人。(如果一张选票没有明确的第一选择,那么它是无效的,将被丢弃。)
- 计算分配给每位候选人的选票数目。
- 把这些数字加起来就得到总票数。称之为“b”。
- 设n为要选出的候选人的数目,设E为选出任何候选人所需的选票数目。如果B/(n+1)不是整数,则E是第二大的整数。例如:B = 100, n = 2,那么B/(n+1) = 33 1/3, E = 34。如果B/(n+1)是整数,则E = [B/(n+1)] +1。例如:B = 100, n = 3,然后B/(n+1) = 25, E = 26。
- 如果一个或多个候选人获得至少E张选票,则宣布获得最多选票的候选人当选。称他/她/他们的票数为n(如果票数相等,则按抽签方式选择)。(如果没有候选人获得多达E张选票,请转到步骤11。)
- 计算当选候选人的可转移选票(已指明第二选择的选票)。称这个数字为“t”。
- 计算每个可转让选票的价值。V = (N-E) /T到两个小数点。将此值写在每张可转让选票的顶部。(例子:史密斯有25张选票,其中23张是第二选择;E是20。然后V =(25-20) /23,或0.22到两位小数。
- 将所有可转移选票分发给第二选择候选人。
- 通过将每个候选人的选票值相加,计算每个候选人的新总数(N)。(未转让的选票值为1。)
- 如果一个或多个候选人至少获得E票,重复步骤5到9。在步骤7中,任何转移选票的新值通过以下方式计算:新值=旧值乘以(N-E)/T。如果没有候选人获得E票或以上,则转到步骤11。
- 宣布以最少票数击败候选人。(如果两名候选人的得票率相等,则抽签选出一名。)把所有落选的候选人按落选的先后次序记录下来,以便编制候补候选人名单。
- 将所有落选候选人的选票按选票上的最高票数分配给剩下的候选人。选票的价值在这次转移中不会改变。(如果一张选票显示在剩下的候选人中没有进一步的偏好,那么这张选票将被宣布用尽,在选举中不再发挥作用。)
- 计算所有剩余候选人的新总数。重复步骤5到步骤12,直到选出n个候选人,或者直到剩余候选人的数量刚好足以填补剩余的职位,此时他们被宣布当选。
选举由参议院选举委员会进行,该委员会由参议院主席、副主席和秘书以及参议院执行委员会的另外两名成员组成。选举委员会主席由参议院主席或其指定的选举委员会成员担任。
选举委员会应负责准备和分发选票,清点选票,并通知当选的新成员。选举委员会还应按照得票多少的顺序,从各学院和各地区校区编制一份候补名单。该名单应由秘书保存,秘书应将参议院成员中出现的任何空缺通知参议院,并应协助主席任命排名最高的候补人选填补空缺。
由于成员死亡、辞职或长期缺席,可能出现空缺;一学年(8月至4月)无理由旷课两次以上者,视为长时间旷课。候补成员或临时成员应任职至原任期届满,除非缺席成员表示其能够恢复履行职责的日期。
除前款和《宪法》第一条第七款规定的空缺程序外,缺席的参议员可在某一特定会议上由其所在学院或地区的候补参议员从秘书保存的名单中临时代替。候补委员在其任职的会议期间,应享有会员的一切特权,包括投票权。临时替代应按下列方式完成:必须缺席的参议员应在会议前通知主席或秘书。如果时间允许,主席或秘书将通知第一候补。如果第一个替补不能发球,第二个替补将被通知,依此类推。候补委员必须在会议开始时向秘书报告其出席情况。临时委员任期届满即有资格选举(或改选),但连续任期不得超过两届,任期三年。
2. 学院参议院官员的选举
教务委员会应选出三名官员:
- 一把椅子,
- 副主席
- 一个秘书
官员应在参议院四月会议上按上述顺序选举产生,或在春季开学前举行的特别会议上选举产生。
任职至少一年的参议员有资格被选举为参议员。5月1日开始任期的当选议员应参加选举主席团成员。将于7月31日退休的参议员不得参加官员选举。
将由7月31日起从参议院退休的参议员组成一个提名委员会。所有连续两届退休的参议员将首先被要求在该委员会任职。如果这些退休参议员中愿意任职的人少于三人,提名委员会将从其他退休参议员中补充。提名委员会的组成将在2月份的参议院会议上公布。提名委员会将在3月份的会议上向参议院提交至少一份官员候选人名单。在4月的会议上,将接受更多的提名,以补充提名委员会的提名。选举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当选总统需要多数票。如果没有被提名人在某一职位上获得过半数选票,应重新投票,直到获得过半数为止。新任官员将于5月1日就职。
3. 教务委员会官员的薪金和津贴
教务委员会主席的年薪相当于他/她/他们学年基本工资的三分之四。教务长办公室将提供年薪的四分之三,主席的家庭部门将提供剩余的四分之一。
教务委员会副主席将从教务长办公室获得年度津贴。这项津贴每年将增加一个百分比,等于俄亥俄大学教师收到的平均百分比。
教务委员会秘书将从教务长办公室获得年度津贴。该津贴将与教务委员会副主席收到的数额相同。
4. 会议
参议院的决议分为三类:
- 通知。会议通知可通过电子通信、校园或美国邮件或电话发出,通常应在会议召开前至少24小时收到。在特殊情况下,仍须在会议召开前至少四小时发出通知。
- 特别会议通知。所有将在特别会议上处理的事务必须在特别会议通知中以合理的细节予以公布。
关闭会议。在特殊情况下,参议院可因各种原因不让不同的人或团体参加会议。结束可以通过两种方式完成:
- 参议院主席及/或执行委员会可在会议通知中宣布该会议或会议的特定部分将结束。会议召开时,主席将询问参议院议员,是否有人反对结束会议或会议的特定部分。如有成员提出要求,将对该问题进行唱名表决。投票的简单多数票将结束会议,但如果会议不对全体教员开放,则需要三分之二的多数票。
- 全体议员的动议可结束一次会议或会议的一部分。同样,将对该动议进行唱名表决,投票人数的简单多数将对动议中指定的人关闭会议或部分会议,但如果会议或部分会议不向教员开放,则需要三分之二的投票人数。
任何要求结束会议的动议或建议都必须说明
- 将对其关闭的一个或几个人;
- 关闭的原因,以及
- 在结算期内要交易的业务。一旦动议或建议的条件得到满足,将根据参议院章程第2条重新开始会议。
- 教务委员会应在日历年内每月至少举行一次例会,除六月、七月和八月外,除非有例外情况通知成员,会议时间和地点应事先公布。在夏季(5月、6月和7月),参议院成员应包括在该日历年3月当选的所有参议员,其任期持续到同一学年或随后的学年,以及任期于7月31日结束的参议员。如有必要,执行委员会可从秘书保存的名单中要求候补人选填补夏季参议院的空缺。这些候补成员应从最近当选的成员中选出。夏季参议院的法定人数为在正常学年任职的参议员人数的过半数。
- 如果主席、副主席和秘书在夏季期间都不在校园,主席应从参议院执行委员会(或必要时从参议院其他成员中任命一名临时主席。)
- 决议程序是参议院在履行参议院宪法第三条规定的职能时最常用的方法。在制定决议时,参议院常务委员会将进行广泛的讨论,征求参议员、选民和其他有关方面的意见。在定期会议或特别会议上提出的主要动议或决议不得在同一次会议上采取最后行动。本规则可在任何例会或特别会议上以三分之二多数表决而中止。
参议院的决议分为三类:
- 立场决议:此类决议反映了参议院对特定问题的立场,或“参议院意识”,不需要教务长的签名即可生效。教务长可以签署决议,以表示对参议院立场的支持。
- 手册政策决议:此类决议导致手册条款的变更,并要求作为校长指定人的教务长签署生效。教务长应在决议通过后60天内以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对这些决议作出回应:签署决议;以书面声明不签署该决议,并解释不签署该决议的原因;或以书面形式说明需要延长审议决议的时间,然后由教务长和参议院主席以书面形式共同商定新的日期。如果教务长在决议通过后60天内没有回应,该决议将被视为签署并生效。
- 非手册政策决议:此类决议产生的政策不涉及手册规定,例如政策和程序手册中涵盖的事项,或课程或其他学术问题。这类决议需经校长指定的教务长签署才能生效。教务长应在决议通过后60天内以以下三种方式之一对这些决议作出回应:签署决议;以书面声明不签署该决议,并解释不签署该决议的原因;或以书面形式说明需要延长审议决议的时间,之后由教务长和参议院主席以书面形式共同商定新的日期。如果教务长在决议通过后60天内没有回应,该决议将被视为签署并生效。
5. 常务委员会
教职工参议院设下列常设委员会:
这些委员会的所有成员也必须是教职工参议院的成员,但由这些常设委员会任命的小组委员会应包括非教职工参议院成员的教职工。执行委员会的成员应包括学院参议院主席,他应担任委员会主席,还应包括副主席和参议院秘书,以及由主席任命的另外两名参议员。主席应与执行委员会成员协商,任命其他常设委员会的成员和主席。教学参议员可以在教务委员会的任何常设委员会任职。学院参议院的每一位成员都应在一个常设委员会任职,这被认为是可取的。
- 执行
- 教育政策及学生事务
- 财务及设施
- 专业的关系
- 晋升及任期
6. 学院提出建议
任何十(10)名有资格在参议院选举中投票的教职员工都可以在定期会议上向参议院提出他们希望提出的任何问题。该事项将在下次参议院例会上讨论和表决,如果参议院愿意,也可在为审议请愿书或其他事项而召开的特别会议上讨论和表决。
10%有资格在参议院选举中投票的教职员工可以在定期会议上向参议院提出任何问题,如果请愿者愿意,并且他们在请愿书中表达了自己的愿望,参议院将在该会议上对该问题进行辩论和投票。如果参议院采取了与请愿书相反的行动,或以请愿人无法接受的实质性方式对其进行了修改,则该请愿书将被视为符合公民投票程序中请愿书的要求(第VIII.B.6节),并且将根据公民投票程序的要求,对所有有资格在参议院选举中投票的教员进行公民投票。
7. 学院发起的公民投票
一份由百分之十的教职员工签名的请愿书,要求对任何问题进行全民公决,并提交给参议院主席,由主席召集选举委员会,准备投票,并将其提交给有资格在参议院选举中投票的教职员工。这将完成,主席将在收到请愿书后三十天内宣布结果。
8. 召回教职员评议会成员
要求罢免教务委员会成员的请愿书:
下列教员有资格在教员参议院选举中投票
(学院或地区校区的名称)
要求学院参议院选举委员会举行一次特别选举,以决定是否由
(参议员全称)
来自:
(学院或地区校区)
应由参议院秘书保存的名单中适当的候补人选填补。我们进一步要求在参议院主席收到这份请愿书后的三十天内举行选举。
为了免除参议员的职务,他/她/他们的学院或威廉希尔亚洲的必要数量的教员必须签署上述表格的请愿书。签名的必要教员人数应至少为其所在学院或威廉希尔亚洲有资格在参议院选举中投票的人数的百分之二十五(25%),但不少于百分之二十(20)。
在收到请愿书后,参议院主席应召集选举委员会,选举委员会将准备选票,并将选票分发给请愿书所来自的学院或威廉希尔亚洲的所有有资格在参议院选举中投票的教师。选票将参考相应的参议院章程,指定选票的归还日期,该日期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迟于向参议院主席提交请愿书之日起30天,并应采用以下形式:
罢免教务委员会一名成员的投票
应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议员全称)
能留在教务委员会吗?
是()否()
多数赞成票将保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议员的名字)
在参议院。
多数反对票将导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议员的名字)
被…取代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适当候补人选名称)
在教务委员会任职。
如果在罢免选举中至少有50%的有资格投票的人投票,选举委员会将清点选票,如果这些投票的人中的简单多数投票支持罢免(即投反对票),委员会将通知请愿书中提到的参议员他/她/他们已被罢免,并将通知候补参议员他/她/他们应担任参议员的职位。如果投票的人中的简单多数不支持罢免请愿(即投赞成票),或者如果有资格投票的人少于50%投票,选举委员会将通知参议员他/她/他们没有被罢免,他/她/他们将继续在参议院任职。
9. 罢免参议院官员或委员会主席
参议院的任何官员、委员会主席或其他工作人员,经参议院全体议员三分之二以上签署请愿书,可被免职。这样的请愿书应立即将被点名的人免职(但应在参议院下次会议至少一周前由参议院主席收到)。如果在会议前不到一周收到请愿书,则直到下一次会议才会撤销。
空出的办公室将在办公室空出后的第一次会议上按常规程序填补。
10. 议会的权力
主持参议院会议的议会权威将是美国议员协会议会程序标准守则(AIPSC)。参议院主席将任命一名议员,每学年任职一次。
11. 章程的修订
章程可经参议院多数票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