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和晋升的程序以及加薪的建议
[教职员手册第II - E节]
- 每年,系主任应评估其所有教员的工资。每位主席应在评估过程中聘请一个或多个部门委员会,该委员会应符合部门既定的书面程序。对该部门已建立的书面程序、评估过程或标准的任何更改将在下一个评估期开始时生效。这个评估过程必须产生关于所有教员加薪的建议。
- 为了确保对从事跨学科活动的单个院系/学院教师的适当认可,院系/学院体育与技术委员会应确保院系/学院体育与技术指导方针和同行评估政策明确说明如何评估跨学科活动(教学、研究/创造性活动和/或服务),以及这些活动将在何种程度上包括在所有年度评估、晋升和终身教职决定中。
每年,系主任应确保部门晋升和/或终身教职委员会使用部门晋升和终身教职标准评估所有有资格晋升的试用教员和终身教职教员。系/学院/学部晋升委员会和/或终身教职委员会的成员需要获得终身教职资格。在2月1日之前,见习教师将收到主席的一封信,其中包含第II.D.1.c节规定的评估结果。有晋升资格的终身教职人员,如果在9月15日之前提出要求,将收到类似的信件。这封信的副本也将被发送给评估该教员的委员会。虽然这些评价可能是获得终身职位和晋升的指标,但有利的年度报告并不能保证积极的终身职位或晋升决定。这项年度评估必须对所有试用教员的重新任命提出建议,还必须决定是否积极考虑每位合格教员的终身任职和/或晋升。
学院院长可以要求预备教员提供一份年度评估信的副本,并与主席一起审查个人的表现、终身教职的进展以及服务和教学任务。这尤其适用于试用期的中途。
如果评估过程的结果是决定积极考虑下一年的晋升,或积极考虑终身教职的授予,有关教员应由相应的部门委员会主席通知。因此,教师应该有机会以书面形式提交他/她/他们认为与该决定相关的材料。
教员晋升或终身任职资格的年度评估是咨询性质的。如果教员认为,如果有完整的晋升(终身职位)档案,对其晋升或终身职位的评估会有所不同,即使年度评估是否定的,教员也可以选择向院系委员会提交完整的档案,只要不违反院系和学院关于晋升前最低任职年限的规定。
所有终身职位的奖励和所有级别的提升必须由适当的部门委员会提出积极的建议,或在经过v.b节所述申诉程序的情况下经过正式听证和总统审查
晋升和终身教职委员会通常会对试用期教员的终身教职和晋升进行一次联合投票,理由是晋升表明了学校对候选人投资的原因。没有被推荐晋升的候选人不太可能获得终身职位。这并不适用于已经是副教授或正教授的候选人。
- 部门晋升和终身教职委员会将通过其主席向教员提供一份书面声明,说明其决定和理由。当委员会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声明可以包括多数和少数意见。该声明应提交系主任,系主任如获得晋升和任期委员会的肯定推荐,应将其连同他们自己的肯定或否定推荐一起提交院长。如果系委不推荐某教员晋升或终身任职,则不需要进一步评估,除非有上诉的情况。
- 所有系委员会关于晋升和任期的决定应在秋季学期考试的最后一天报告,除非在特殊情况下,院长和教务长事先批准在一年中其他时间报告推荐。
- 院系应将个人的最后一份雇佣合同包括在终身聘用文件中,并应在《晋升和/或终身聘用审查表》上确认该个人在整个试用期内都具有教员身份,因此有资格考虑终身聘用。
如果院长接受了一个部门的晋升和/或终身职位的积极推荐,他/她/他们应该向教务长提交一份书面推荐,并附上由部门主席提供的声明和文件。
如果一个部门向院长提交的晋升和/或终身职位的建议未被接受和执行,院长应在45天内(即通常不迟于3月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系主任(并将副本发送给所有相关方,包括候选人),并应解释未被接受的原因。这种解释将包括主席的完整书面建议的副本。
- 如果院长向教务长提交的晋升和/或任期建议未被接受和执行,教务长应在30天内(通常不迟于4月1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系主任(并将副本发给所有相关方,包括候选人),并应解释未被接受的原因。这样的解释将包括主席和院长的完整书面推荐的副本。
- 到3月15日,所有在职教员都将收到一份合同,如果不可行,则将收到关于其再次任命和职级的正式通知。在此之前,不迟于2月1日,系主任应向每位教员提供其年度部门评估的书面声明。明确级别和工资的合同将于5月1日前签发。但是,如果条件需要,这个日期可以在教务委员会的批准下延长。
- 有关晋升和任期的申诉程序,见第v . b节
- 透明度、清晰度、一致性、及时性和公平性应该是所有学院、学校和部门在制定管理终身教职和晋升的指导方针和程序时最重要的目标。为帮助实现这些目标,提供了以下广泛的指导方针。
- 教师应该提前知道,最好是在聘用时就知道,决定终身教职的标准,以及教学、服务和专业活动预期之间的工作量和平衡。这些工作量/平衡期望的重大变化应该与教师讨论和协商。
- 见习教师收到的年度“终身职位表现和进展信”(见第II.D.1.c节)应包括关于终身职位进展的清晰、透明和形成性信息。院系/学院可以选择在中途进行正式评估和/或年度累积评估,为候选人提供教学、服务和专业活动方面的反馈。那些提供这种反馈的人应该是最终决定晋升和/或终身职位的所有教员的代表。
部门/学校的晋升和终身教职标准应定期检讨(至少每五年检讨一次)。终身教职标准的变化可能适用于那些已经进入终身教职轨道的教职员工,前提是他们书面同意按照新标准进行考虑。
对于终身教职人员晋升标准的变更,应允许从实施变更的学年开始至少三个学年的宽限期。在宽限期内,已经在系里签订终身教职合同的教师可以书面选择按照旧标准或新标准进行考虑。
新聘用的教员和在宽限期内晋升的教员将立即适用新的晋升和终身任用标准。院系任期和晋升政策的程序变更,如经院系教员决定,一般可立即实施。鼓励各系为所有试用教员提供教员导师(见第二节c .7.d)。
- 被聘用的有多年终身教职的教师也应该在被聘用之前就有专业成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