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问的指派和变更
在首次录取时,您将被指派一名TE教员作为您的指导老师。顾问的初始分配是基于学生和/或教师的偏好、学生和教师研究兴趣的兼容性以及教师建议负荷等考虑因素。你应该联系你的导师,讨论你的课程要求,并决定注册哪些课程。当你熟悉你的项目中的其他教员时,你将形成一个博士委员会,指导你在项目的头两年制定一个研究计划。您的博士委员会批准的学习计划预计将在不迟于课程第二年春季学期结束时在巴顿学院研究生事务办公室存档。完成学习计划很重要,因为它建立了关于博士学位必修课程的合同协议。
如果学生或指导老师认为导师与被导师之间的关系不再需要继续下去,学生或博士指导老师应该通知PCOE研究生记录-学生事务办公室,并在表格页面上填写“请求更换指导老师”表格。
如果教师决定终止导师与学生的关系,包括教师决定退休或离开学校,则该教师有责任帮助学生确定并获得新的博士导师。如果找不到新的博士指导老师,问题将提交给项目教师解决。如果决定是由学生决定的,该学生有责任寻求并获得其他教师作为其博士导师的同意。
寻求更换顾问的学生有各种各样的原因。通常,当学生完成他们的专业课程时,他们会了解到除了他们最初的指导老师之外的其他教师的研究兴趣。研究兴趣的一致性,脾气的兼容性,以及教师的可用性,为论文提供支持都是改变顾问的好理由。在论文过程中更换顾问的情况要比在课程阶段少得多。这通常是由于教师论文主席的地位发生变化(例如,医疗状况,研究休假或转移到另一个机构)。由于其他原因更换论文主持必须仔细考虑,与你的部门的主席协商。这样的请求需要系主任和院长办公室的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