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亥俄大学院长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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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评估

每位院长接受年度或综合评估,准备一份总结前一年目标与成就的报告。院长在1月份向负责教师发展的副教务长提交报告。在评估过程中,报告与院长评估委员会、教员和其他人共享。

要在评估完成后索取院长声明的副本,请联系负责教师发展的副教务长凯蒂·哈特曼(hartmank@ohio.edu)。

年度评估

院长(或同等级别的院长)每年评估一次。如果院长(或同等级别院长)被任命为学术单位,该单位至少有五名全职教师,并在该单位拥有终身教职/晋升之家,并对这些教师进行年度/晋升/终身教职评估,则终身教职跟踪委员会将进行年度审查,其中一半将由学院或单位的教师参议员任命,另一半将由教务长任命。

在每个学术单位的国内晋升/终身教职部门/学院的终身教职、教学和临床教师都有机会通过问卷调查的方式参与对院长的评估,问卷调查包括标准问题和与院长的学术单位具体相关的问题。机构有效性和分析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分发电子调查的链接。

与教师手册一致,采取适当措施确保流程安全和响应人员的匿名性。具体地说,采取了安全措施来确保(a)只有被要求提供反馈的教师才能访问评估,(b)识别信息不记录在回答中,以及(c)不允许重复回答。如果您对电子评估过程或评估工具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机构有效性和分析办公室IEA@ohio.edu。

然后,机构有效性和分析办公室向每个评估委员会提供汇总的定量答复和汇编的书面评论。在与教务长协商后,院长评估委员会发布最终报告。

教务长与院长讨论委员会的评估结果,并发布院长的最终评估。

全面审查

院长(或同等级别的院长)每五年通过全面审查进行评估。对于全面审查,全面审查委员会可能包括教师(终身教职,教学和/或临床),行政人员和学生。审查委员会的大多数成员将由学术单位的教员组成,其中大部分教员由学术单位的教员参议员在与教员参议院主席协商后任命,其余教员和其他成员由教务长任命。

审查委员会收集和评估全方位的信息,包括院长的自我评估,包括年度评估报告在内的相关报告,以及其他数据和教师、适当的管理人员和其他组成部分的书面一般评估。

被确定为评估受访者的教职员工有机会通过问卷调查参与对院长的评估,问卷调查包括标准问题和与院长的学术单位具体相关的问题。机构有效性和分析办公室的工作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分发电子调查的链接。

与教师手册一致,采取适当措施确保流程安全和响应人员的匿名性。具体地说,采取了安全措施来确保(a)只有被要求提供反馈的教师才能访问评估,(b)识别信息不记录在回答中,以及(c)不允许重复回答。如果您对电子评估过程或评估工具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机构有效性和分析办公室IEA@ohio.edu。

审查委员会在结束其分析时编写了一份载有初步建议的报告,包括不连任或重新任命的建议。在最终版本提交给教务长之前,院长有机会对报告草稿发表评论。

教务长与院长讨论委员会的评估结果,并发布院长的最终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