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与责任

学生的权利和责任

残疾学生有权有平等的机会参加俄亥俄大学提供的课程并从中受益。选择行使这些权利的学生有责任发起和参与住宿过程。

认识到这一点,学生们:

  1. 有平等的机会参与学术团体并从中受益。这包括获得与任何学生相当的教育、服务、课外活动、住房和交通;
  2. 有权享有平等的学习机会。如果地点、教学系统或教学方法限制了他们的接触、参与或受益的能力,他们有权在课程(或项目)的这些方面进行合理的调整,以适应他们的残疾;
  3. 有责任及时确定自己是否需要住宿;
  4. 有责任提供由适当的专业人士提供的文件,描述他们的残疾对大学环境的影响,并提供所要求的住宿的理由;
  5. 有责任积极参与确定适当的设施和辅助设备;
  6. 与任何学生一样有义务达到和维持学校的学术标准、技术标准和行为准则;
  7. 有权根据他们的能力而不是残疾来接受评估。如果他们的残疾影响到一种评估形式的结果,如果替代方法衡量的是基本技能、知识或能力,他们有权采用替代方法进行评估;
  8. 有权对有关住宿的决定提出上诉。浏览有关上诉程序的资料。

申诉、关切和歧视


大学的权利和责任

俄亥俄大学有责任确定和维护学术和技术标准,这些标准是提供高质量学术课程的基础,同时确保残疾学生能够获得。在履行这些义务时,大学:

  1. 有责任确保所有的课程都是可访问的;
  2. 有责任告知申请人和学生住宿的可用性和范围;
  3. 有权要求和审查支持住宿要求的文件。无障碍服务办公室被指定审查学生文件。学校有权拒绝没有文件支持的申请;
  4. 它的教师有权选择同样有效的方法来照顾残疾学生;
  5. 有权确定和确定成功进入其课程所需的能力,技能和知识,并在此基础上评估申请人;
  6. 其教师有权确定和确立对其学术项目/课程至关重要的能力、技能和知识,并以此为基础评估每个学生的表现;
  7. 当学生的残疾对课程产生实质性的负面影响时,有责任对课程的传授、教学方法和评估形式做出合理的调整;
  8. 有责任调整,替代或放弃任何课程或项目要求,其中有实质性的负面互动与残疾的影响,并不是学生的学术课程的基础;
  9. 在无障碍服务中心与适当的学术人员合作确定的情况下,有权拒绝从根本上改变基本课程或项目要求或造成不适当困难的住宿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