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FERPA)
学生权利通知书
1974年的《家庭教育权利和隐私法》(FERPA)为符合条件的学生提供了有关其教育记录的某些权利。(根据FERPA,“合资格学生”是指年满18岁或以上或就读于专上院校的学生。)这些权利包括:
- 有权在俄亥俄大学(“大学”)收到访问请求之日起45天内检查和审查学生的教育记录。学生应向教务长、院长、学术部门负责人或其他适当的官员提交一份书面请求,确定学生希望检查的记录。大学官员将安排访问,并通知学生可以检查记录的时间和地点。如果收到请求的大学官员没有保存这些记录,该官员应告知学生应该向哪位正确的官员提出请求。
- 有权要求修改学生认为不准确、具有误导性或以其他方式侵犯学生隐私权的教育记录。希望要求学校修改记录的学生应写信给负责该记录的大学官员,清楚地指出学生希望更改的记录部分,并说明更改的原因。如果学校决定不按要求修改记录,学校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这一决定,并通知学生就修改请求举行听证会的权利。有关听证会程序的其他信息将在通知学生有权参加听证会时提供给学生。
- 在大学从学生的教育记录中披露个人身份信息(PII)之前提供书面同意的权利,除非FERPA授权未经同意披露。根据FERPA的例外规定,大学在没有学生事先书面同意的情况下,向具有合法教育利益的大学官员披露教育记录。大学官员是指被大学聘为行政、监督、学术、研究或支持人员(包括执法单位人员和卫生人员)的人员;董事会成员:在董事会任职的人;或者是在官方委员会任职的学生,比如纪律或申诉委员会。大学官员也可能包括俄亥俄大学以外的志愿者或承包商,他们执行机构服务或职能,否则大学将使用自己的员工,并且在大学的直接控制下使用和维护教育记录中的PII,例如律师,审计员或催收代理人或自愿协助另一所大学官员执行任务的学生。如果大学官员需要审查教育记录以履行其在俄亥俄大学的专业职责,则该官员具有合法的教育利益。根据要求,大学在未经学生同意的情况下,向学生寻求或打算注册的另一所学校的官员披露教育记录。
- 不披露指定目录/公开信息的权利。俄亥俄大学指定了以下项目作为目录/公共信息,可以在未经学生同意的情况下向公众发布:学生姓名;宿舍、通讯地址及家庭住址;本地或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如果指定为公共电话)和固定电话号码;大学电邮地址;当前主修课程;参加官方认可的活动和体育;运动员的体重和身高;在俄亥俄大学的入学日期;在俄亥俄大学获得的学位和奖励,包括日期和主要项目;曾就读的教育机构或院校;学生的“也称”(AKA)名;学生学籍和学位水平(本科一年级、研究生二年级等);注册情况(全日制等),包括按学期注册总学时;主要顾问;预计毕业日期;目前所在学院及校园;居住身份(威廉希尔亚洲真人平台居民,州外学生);入学状态(新、续等);记录保存(年代);以及死者的身份。不希望其目录/公共信息发布给第三方的学生或不希望在俄亥俄大学在线人员搜索中被识别的学生必须填写俄亥俄大学保密状态申请表。
- 有权就俄亥俄大学未能遵守FERPA的要求向美国教育部提出投诉。管理FERPA的办公室的名称和地址是:家庭政策合规办公室,美国教育部,400 Maryland Avenue SW, Washington, D.C. 20202-4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