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生档案
保存记录
教育记录保存在学生事务办公室。根据大学政策和1974年的《家庭教育权利和隐私法》,所有参与处理和维护教育记录的大学人员都被告知这些信息的机密性及其责任。
参见俄亥俄大学的学生档案政策。
被授权将材料放入记录档案的人员
只有以下有资格的人员才被允许将信息放入教育记录档案:负责维护档案的办公室或机构的人员、学生个人或经学生要求和同意的其他人。
查阅学生成绩指引委员会
遗产学院遵守关于收集、维护、审查和发布学生记录的大学政策(参见俄亥俄大学程序第12.020号学生记录:收集、维护、审查和发布以及俄亥俄大学注册主任办公室学生记录发布指南)。第12.020号程序在第三节公布学生记录中规定:“……除非事先得到学生的书面同意,或下文另有规定,否则任何学生教育档案中的信息不得泄露给任何个人或组织。”在同一程序第3条中概述的例外之一包括,“大学官员证明合法的教育利益可以访问受FERPA保护的学生教育记录。大学官员是指被大学聘为行政、监督、学术、研究或辅助人员(包括执法单位人员和卫生人员)的人员;与大学订立合约,代表大学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公司;在校董会任职的人;或在官方委员会任职的学生,如纪律或申诉委员会,或协助其他大学官员执行他或她的任务。如果大学官员为了履行其职业责任而需要审查教育记录,那么他就有合法的教育利益。”
就遗产学院而言,访问学生档案以进行常规审查的请求(例如申请奖学金,研究生培训或会员资格的推荐信)将通过学生事务的一个流程进行,该流程要求学生填写一份表格,允许教师/工作人员审查文件。该文件不能从学生事务处删除。在其他情况下,教职员工要求访问学生档案,书面请求将向CSP提出。在大多数情况下,教职员工可能会寻求访问学生的学习记录,而不是推荐信,可能与CSP业务有关,应该在需要了解的教育基础上予以支持。CSP将审查请求,并向院长提出有关访问学生档案中特定信息的许可的建议,这些信息将根据俄亥俄大学的政策进行处理。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联系Marie Bar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