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处理
所有接受现金,支票或信用卡的单位必须确保适当的控制措施,以确保在存款之前的收款。所有收集资金的部门都要接受审计、风险和合规办公室的定期、不事先通知的审计。
俄亥俄大学范围内的现金处理指南[PDF]已经制定,并应适用于大学的所有工作人员。现金处理指引的重点是防止现金处理不当或损失,以及防止大学员工因现金处理不当而受到指控的情况。该指导方针旨在确保各学院和院系之间现金处理做法的一致性。
财务长是大学的主要现金处理代理。理想情况下,从控制的角度来看,现金的收集和控制应该集中在一个地方。强烈建议各部门发电子邮件给财务司司长或通过电话(740)593-4217与我们联系,讨论集中收集。收取现金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程序文件中所述的指导方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