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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期和上诉

A.所有学院课程的扩展流程

对于终身教职员工,可以出于各种原因延长任期。这些延期通常只有一年,必须在倒数第二年之前申请。这个过程从候选人的部门/学校主任开始。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教师手册。

如果教员有不符合学院晋升和终身教职政策的情况(例如,生病),他/她必须让系主任/主席知道这种情况。单位主任/主席与单位的PTC和院长协商,以确定适当的行动方案(例如,延期)。将遵循教师手册中所述的政策和程序。

B.所有院系课程的申诉程序

在推荐推荐否定的情况下,候选人可以开始上诉程序。在这一点上,一个日期和数字保存版本保存在一个安全的位置由学术单位考虑上诉。候选人在监督下可以直接访问文件。候选人必须在收到否定推荐信的45天内(如教师手册中所述)提交最初的上诉信。有关不连任或拒绝晋升上诉的“时间限制”的进一步详细信息,请参见附件C(摘自教员手册)。

可根据下列一项或多项条件提出上诉:

  1. 考虑不足;
  2. 拒绝正当程序—程序错误;或者,
  3. 剥夺学术自由。

候选人有责任就所提交的档案说明上诉的理由。

上诉程序从收到否定建议的级别开始。如果这是单位PTC的级别,那么候选人将上诉信通过单位主任/主席转交给单位PTC。PTC将重新召开会议,根据原始档案审查上诉问题。单位PTC必须完成对上诉的审查,并在30天内向候选人提交书面答复。如果委员会的审查支持上诉(同意候选人),那么候选人的原始档案将被发送给单位主任/主席进行审查,标准的审查过程将在修改后的时间表上进行。

如果委员会拒绝了候选人的上诉,那么候选人有30天的时间向院长提交上诉信。在这30天内,原始档案将转交给院长保管。在收到上诉信后,院长可以召集学院PTAC协助审查过程。院长对上诉的决定必须在收到上诉信后30天内完成,并向候选人提交书面决定。

如果院长维持原PTC的决定(上诉被拒绝),那么候选人有权向下一级(执行副总裁和教务长)上诉。候选人有权通过所有级别向教务委员会提出上诉(详见教务委员会手册)。

教务委员会晋升和任期常务委员会对上诉的投票具有约束力,并完成了大学内部的上诉程序。上诉程序的步骤如下:

  • 单位PTC(列车自动控制系统)
  • 迪安
  • 执行副校长兼教务长
  • 教职员晋升及终身教职常务委员会
  • 正式的程序
  • 总统

如果院长支持上诉,那么档案将由该单位的PTC重新考虑。在积极上诉的每一步,档案被送回单位的PTC进一步审议和投票。在申诉程序完成后,申请人将收到原始档案。

注:所有由教职员参议院晋升和任期常务委员会裁决的上诉,将由与上诉人所要求的级别相等或更高的终身教职员工听取和投票。在教学或临床轨道教师上诉的情况下,两名教学或临床轨道教师参议员将被任命为PTAC的投票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