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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aching

香港高等教育学院教职员补充支援基金

RHE补充支持基金(RHESSF)旨在支持教职员工的专业发展活动。

申请可以由教师(终身教职、教学、临床和访问教师)和工作人员(行政或议价单位)提交,用于专业发展、旅行和/或用品。项目完成后剩余资金将退还。

可以提交提案以支持超过教师和员工年度分配的专业发展。

申请过程

通过电子邮件将以下内容提交给各自的校园院长:

  • 在你的项目描述中提供具体的细节,以表明项目对申请人的成长和专业地位的影响(例如,获得终身职位和晋升的进展,获得关于研究的反馈以加强出版,由于专业发展而发展的技能等);
  • 随提案一起提供文档(例如,提交的演示提案,接受的演示提案,专业发展机会和日期的描述)
  • 项目分项预算
    • 与专业发展相关的费用(如注册、差旅、用品/设备等)
    • 包括支持此请求的所有专业发展基金的详细清单

一般的指导方针

  • 每个教师/工作人员每年最多只能资助一个提案,每个提案最多可获得1,000美元的奖励
  • 额外的建议和/或总金额可以由副教务长自行决定。
  • 获得补充支持资金的教职员工应在活动或活动后4周内向校园院长提供一份报告(最多两页),说明资金的使用情况以及资金对其专业发展的影响。
  • 所有补充支持资金必须在获得资金的财政年度的6月30日之前用完。
  • 没有完成并提交关于使用以前授予的资金的报告的教师/工作人员将不会获得资金。
  • 教职员工每年最多可以连续三年获得资助。

注:所有使用补充支持资金购买的非消耗性用品、材料和设备仍然是RHE和大学的财产,并且必须保持用品、材料和设备的库存。

时间轴

  • 秋季提案须于9月8日前提交给校园院长,9月15日前提交给RHE
  • 春季提案须于2月8日前提交给校园院长,2月15日前提交给RHE
  • 6月8日前提交给校园院长,6月15日前提交给R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