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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工作量

区域校园工作量 

指导教师:

FTE:每学期5-3学分或每学年30学分

  • 如果教师有重要的服务义务(建议等),每学期可以减少3个学分的课程。

0.8 FTE:每学期4-3学时课程或每学年24学时课程

终身教师:

FTE:每学期4-3学时课程或每学年24学时加上服务和奖学金期望-每学年6学时(80%教学,10%服务,10%研究/奖学金)

  • 在试用期的前两年,每学年自动减少3个学分的课程。
  • 从事奖学金或研究的学生可获得3个学分的课程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