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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亥俄大学致力于促进和支持一个健康和尊重行为是文化规范的工作场所和教育环境。为了支持这一承诺,俄亥俄大学禁止基于种族、肤色、宗教、年龄、国籍、种族、民族血统、性别、怀孕、性别、性别认同或表达、性取向、父母或养父母身份、兵役或退伍军人身份、精神或身体残疾或遗传信息的歧视。俄亥俄大学的教育和就业非歧视政策(40.001)和性骚扰和其他性行为不端政策(03.004)详细说明了禁止的行为。
民权合规(CRC)通过监测教育环境和工作场所来制止、纠正和防止基于受保护地位的歧视,从而支持这一目的。我们提出政策建议,提供培训,并提供解决基于受保护地位的不满的途径。
如果校园社区的任何成员因受保护的阶级地位而遭受歧视或骚扰,包括性骚扰,其他性行为不端,或因受保护的披露或活动而遭到报复,他们被要求联系民权合规主任和第九条协调员。此外,还可以就违反大学言论自由政策的行为提出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