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的性行为

不当性行为,包括关系暴力和跟踪,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可能导致干扰或阻止这些行为的受害者获得平等的教育或就业机会。因此,不当性行为是第九条民权问题。俄亥俄大学致力于解决性行为不端的指控,并对受其影响的人进行补救。有关此主题的详细信息,请参阅民权合规办公室。

任何程度的不当性行为都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会损害大学社区的诚信和安全。所有形式的性行为不端都违反了俄亥俄大学学生行为准则的D7(性行为不端,关系暴力和跟踪)规定。被发现违反此规定的学生将受到一系列纪律处分,包括被俄亥俄大学开除。

可能是性侵犯受害者的学生

如果您或您认识的人可能是任何形式的不当性行为的受害者,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寻求帮助。特别是,强烈鼓励遭受性侵犯的俄亥俄大学社区成员考虑与幸存者倡导者、顾问、俄亥俄大学警察局(OUPD)或雅典警察局(APD)交谈,并获得医疗援助。鼓励幸存者在事件发生后尽快向执法部门报告袭击事件。这样做可以确保在一段时间后可能丢失的证据得以收集。向执法部门报告性侵犯并不能迫使个人采取特定的行动。

除以下机密资源外,俄亥俄大学的所有教职员工都有义务向平等和民权合规办公室(ECRC)报告性行为不端或他们观察到并认为是性行为不端的行为投诉。然后,ECRC的工作人员将与幸存者联系,告知他们通过大学可以获得的资源和选择。有关幸存者在这一过程中享有的权利的详细说明(包括要求替代住房或学术安排的权利,以及有关在发生性行为不端时对个人酗酒或吸毒的大赦的信息),请参阅我们的性骚扰和其他性行为不端申诉程序。

在ECRC的资源页面上可以找到一份机密资源列表,这意味着他们不必向办公室公平和民权合规部门报告不当性行为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