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车辆购置和使用政策

文理学院认识到,无论是在校内还是校外,各院系都有许多不同的机动车辆用途。在可行的情况下,鼓励员工使用合用车辆,或有里程报销的个人车辆。成本效益分析表明,这是两种最经济可行的方法。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需要专用车辆(皮卡、货车、4x4s等)定期(每天或每周)长时间运送设备、用品、学生或研究人员。在这些情况下,购买(或租赁)车辆(由部门或资助研究项目的PI)在经济上是可行的。在任何可能的情况下,鼓励各院系与学院内可能愿意为特定目的借出车辆的其他院系协商。

所有大学车辆必须符合大学政策47.001:安全,采购,操作,维护和处置大学车辆。

指定车辆的学术部门有责任确保所有政策和程序得到遵守。指定车辆的系主任有责任确保车辆仅用于大学的官方业务。在任何情况下,大学车辆不得用于个人事务。主席或适当的指定人员必须建立年度流程和程序,以确保所有驾驶员(1)拥有有效的美国驾驶执照(执照号码存档),以及(2)具有与车轮安全行为一致的5年驾驶历史(BMV报告存档)。后者可以由潜在的司机通过BMV在线获得。同样,每个单位都有责任建立一个系统,以便在任何特定时间了解和记录任何指定车辆的驾驶员(例如,一个包含驾驶员姓名、日期、进出时间、进出里程的车辆日志)。只有俄亥俄大学的教职员工或学生可以驾驶学校车辆。

采购、修理、维护和服务预计将通过运输和停车服务(TPS)完成,年度安全检查也是如此。所有许可、注册和其他法律文件由TPS维护。请求部门负责与车辆的采购、操作、维护和保险相关的所有“拥有成本”。如果车辆是用补助资金或PI启动包的一部分购买的,则PI负责所有拥有费用,直到帐户到期,届时责任将归还给部门。任何向学院提出的新车辆要求必须附有主席同意本政策条款的备忘录。车辆的优先使用由PI或部门决定,目前负责拥有成本的人。每个部门负责确定自己内部使用的优先级。只要可行,应尽一切可能在教员/职员和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共享车辆。

在考虑购置车辆时,部门(及/或私人服务机构)应考虑以下因素:(1)是否需要一辆专用车辆,而不能使用私人车辆;(2)机动车辆合用能否满足需要;(3)购买在经济上是否可行和可取(购买成本和年度费用除以预计使用期限);(4)部门是否有政策监控司机,确保优先使用要求,并承担拥有成本?

BCM: v. 1,14 - mar -2016